为了买智能手机,13岁少女卖处

未满14周岁的小虹(化名)在同伴精心设置的骗局中,以2000元的价格被卖了处女之身。目前,有三男一女因涉嫌介绍卖淫罪被漳浦警方刑拘,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漳州的陈某莹经常出入娱乐场所,听说“卖处”可以挣钱后,她与朋友许某豪、陈某杰、黄某燕等人商定,寻找女孩子“卖处”,从中挣取介绍费。这几个人都是“90后”,陈某莹主要负责寻找“买处”的客户,其他人负责寻找“卖处”对象等相关事宜。

许某豪将自己准备着手的“事业”告知前女友苏某后,为了给予前男友帮助,她开始在自己的身边寻找合适的对象。

一次偶然的机会,苏某获悉自己13岁的女伴小虹想换智能手机,但又没钱。苏某劝小虹以“卖处”的方式,挣钱买手机。几经劝说,小虹同意了苏某的建议。

电梯里偶遇“买处”客户

5月的一天,陈某莹在漳浦县城一KTV电梯内接许某豪的电话,说起了有人要“卖处”的事情。出了电梯后,一个同在电梯里的陌生男子快步走到陈某莹的身边,他自称姓赵,询问了“卖处”的情况,并与陈某莹互留了电话。

5月14日,苏某带小虹到绥安镇一旅馆,为了让小虹看起来漂亮,陈某莹让小虹换上了她的高跟鞋及裙子后,与苏某等人带着小虹去化妆、做头发。

精心打扮后,许某豪骑摩托车载着陈某莹和小虹到绥安镇一家宾馆,由陈某莹带着小虹到赵先生事先开好的房间。陈某莹当场与嫖客赵先生谈好嫖资为2000元。

15日晚上,小虹回家后感到身体不适,家长带其到医院检查,在家人的追问下,小虹才向家人道出了实情。随后,家长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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