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昨天在杭州一审宣判———
此前在庭审中,本案检察官表示恶意差评师敲诈金额不高,一个月内至少作案14起。昨天的判决揭示了进一步的细节,这12个恶意差评师的非法所得只有2900多元,却换来锒铛入狱的后果。
自从大力打击恶意差评行为后,截至去年底淘宝网接到的恶意差评、敲诈类电话投诉量减少90%以上。
昨天,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在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2名团伙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2年。由于该案的威慑效应,淘宝差评师明显减少,不过一部分差评师又打起了天猫的主意,“转型”当起了发票投诉师。
恶意差评师头目入狱两年
去年11月,杭州警方和淘宝联合宣布破获全国首例恶意差评师案。当时抓了7个人,后续该团伙又有5个人落网。上个月该案在杭州开庭审理,并于昨天进行一审判决。
法院在判决中称,杨某在12人团伙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其余11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一年及十个月,并分别处罚人民币2000元。同时,法院将之前扣押的该团伙作案工具10台电脑予以没收。
所谓“恶意差评”,是指买家、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向网店谋取财物或其他不当利益的行为。
非法所得还不到3000元
法院表示,本案查明这个恶意差评师犯罪团伙在淘宝网上向某个网店卖家恶意下单,而后主犯杨某通过QQ等聊天工具与卖家“谈判”,向卖家表示如果发货就给予差评、不发货就投诉,只有向他支付一定钱款,才同意关闭交易。
此前在庭审中,本案检察官表示恶意差评师敲诈金额不高,一个月内至少作案14起。昨天的判决揭示了进一步的细节,这12个恶意差评师的非法所得只有2900多元,却换来锒铛入狱的后果。
对此法律人士解释,虽然本案中每次涉案金额不高,但根据201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中,各被告人在短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敲诈勒索次数均在3次以上,所以他们的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恶意差评师“转型”发票投诉师
自从大力打击恶意差评行为后,截至去年底淘宝网接到的恶意差评、敲诈类电话投诉量减少90%以上,以往活跃在淘宝网上的恶意差评师少了很多,一些人转行当起了发票投诉师。
天猫规定,商家销售商品的同时必须给消费者提供发票,发票投诉师会扮成买家到店铺咨询,一旦客服表示没有或者暂时不能开具发票,那么这些人会立即拍下商品并进行投诉,同时要挟勒索商家,必须付钱才会撤掉投诉。
天猫方面表示,提供交易凭证是法律赋予卖家的义务,如果卖家不提供,税务部门也有权根据消费者的投诉依法进行处理,“对于因不提供交易凭证而导致消费者投诉的情况,我们将依据规则进行处理。”
针对这种新型的敲诈方式,阿里巴巴集团表示欢迎被敲诈的卖家积极举报,他们将联合公安机关严查到底。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以敲诈勒索为目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累计敲诈金额达到一定额度就是犯罪行为,将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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