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被告人吴某、周某、陈某等11名从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一年及十个月,并分别处罚人民币2000元。同时,法院将之前扣押的该团伙作案工具十台电脑予以没收。
经本案查明,该“恶意差评师”犯罪团伙以现年25岁的被告人杨某为首,他们在淘宝网上向某个网店卖家恶意下单,而后杨某通过QQ等聊天工具与卖家“谈判”,向卖家表示如果发货就给予差评、不发货就投诉,只有向他支付一定钱款,才同意关闭交易。
所谓“恶意差评”,是指买家、同行竞争者等评价人以给予中、差评的方式向网店谋取财物或其它不当利益的行为。对此,淘宝网表示,支持消费者给予合理评价的权利,但是对于“恶意差评”的行为,将联合警方予以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12人共计非法所得2900余元,却被分别判处了二年、一年多的有期徒刑。对此,法律人士表示,虽然本案中每次涉案金额不高,但根据2011年5月1日开始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八》规定,多次敲诈勒索的,构成敲诈勒索罪。本案中,各被告人在短短一个月左右的时间,敲诈勒索次数均在3次以上,所以他们的行为均构成敲诈勒索罪。
该法律人士还表示,当下网络购物是大众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打造和维护一个诚信良好的网络市场环境具有相当的重要性。因此,相较于一般的敲诈勒索犯罪,本案的情节更为严重。
随后记者联系了淘宝网,相关负责人表示,一直以来淘宝网联合各方力量,配合警方打击和出台多项举措,打击恶意差评,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数据显示,去年淘宝网共处罚恶意买家账号6.5万个,拦截关闭10多万笔恶意订单,保障了5万多卖家的权益。截至去年底,淘宝网接到的恶意差评、敲诈类电话投诉量减少90%以上。
为遏制恶意差评,淘宝网从去年6月开始,取消好评率与搜索排名的关联、开通恶拍举报绿色通道、对延迟发货规则进行升级、不予受理恶意拍下的投诉、展示评价页面下买家的个人信息、进一步明确卖家关闭交易的执行标准,防止“恶意差评师”恶意拍下的行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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