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事前不良记录及涉嫌迷奸案

事前不良记录:2007年7月,李宗瑞与数名男子在夜店围殴1名男子,造成该男头部挫裂伤、臼齿断裂。被判刑3个月。
2011年7月,一对陈姓姊妹指控李宗瑞在一间夜店拿酒杯下药,其中姊姊被李带回住处迷奸得逞后,还拍下性爱光碟,更以恶劣态度呛声:“你赶快去避孕!”,事后李宗瑞辩称与姊姊是你情我愿发生性关系,检方复讯后以将李宗瑞饬回。

2012年再度被检举迷奸多名女星并偷拍下性爱影像,8月1日台北地检署发布通缉令,8月9日,台北地检署与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队搜索了李宗瑞位于信义区的豪宅,李宗瑞已经逃亡。[1]另外,移民署将其个人头像档案通报了各机场及港口,严防李宗瑞乔装或易容,或者持用伪造护照偷渡离开国境;同时以查验系统发布重大讯息方式,提醒各检查测验人员注意落实比对工作。海巡署也在各港口加强预防偷渡措施。为了尽早将李宗瑞逮捕归案,检、警成立了猎狼专案小组,动用“M化车”来追踪其移动电话的发话地点,在李宗瑞可能出现的地点绕行。

检警在被查扣的电脑中,发现有40多部性爱影片与照片等,李宗瑞以拉丁字母对应女星的姓作为管理;其中有约30部影片中的女星是处于意志清醒状态,其余约10部则是处于昏迷情况下性交。此外,在其豪宅发现特殊麻药“LO”,此种麻药不但可以溶在水里,而且无色无味,喝下后还会导致人短暂失忆。专家表示,LO是一种新型态的受到管制药品,可能是混和了FM2等药物所制作;警方正在了解李宗瑞是如何取得此种药物。

其母亲杨小莉后来亦被北检约谈,怀疑是为了对李宗瑞施压逼他投案。有传闻指出,李宗瑞开出了两项条件投案,就是要避开媒体,而且不进刑事警察局;但是警察不愿证实“有条件式投案”传闻。

照片与影片流出

至8月11日,有约11张照片流出,该批流出的照片由影片画面截取得来,当中有4张为男女清醒,5张为女方单人,部分看似昏迷,但是均为全身裸体瘫软在床上,怀疑遭到药物迷昏。8月12日,新闻台取得怀疑为李宗瑞和朋友炫耀的偷拍照片后,于8月13日又公布了李宗瑞和另外一名女子的自拍照片。目前警察正在调查照片如何流出。

至8月17日,有约29张照片流出,有部份照片为翻摄电脑屏幕所得。目前警察继续调查照片外流的源头,同时发现了照片屏幕反映了背景的办公室陈设与天花板与警察局内部相似。台北市警察局局长黄升勇表示已经启动内部调查,照片中台灯与警局摆设不同,目前排除官、警涉及不法,若有不法一定严惩。

高达27.5GB,真伪难辨的图档与影片档案外流。网站“卡提诺论坛”遭指控提供6支“淫魔套餐影片”。卡提诺论坛则发表声明:“部分媒体以偏概全。”8月26日,捡警专案侦办相关网站。

黑道介入

2011年7月迷奸案中的姊妹花,由竹联帮雷堂替其出头“乔”(台语,协调之意)遮羞费。李宗瑞亦委托四海帮出面乔事,企图摆平官司。[8]2012年8月,李宗瑞逃亡后,警方怀疑黑道暗中协助李宗瑞逃亡,而查抄黑道堂口。[9]由于警方悬赏20万仍无法掌握李宗瑞行踪,被害女星传出委托竹联帮,500万抓李宗瑞。[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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